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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的一封信
来源:北臧村镇网站 日期:2018-01-19

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值此2018年春节将临之际,区政府烟花办向您致以节日问候!
  2017年,北京市按照“尽力减少大气污染、有效保障公共安全、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的思路,修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2月2日公布施行。新法规明确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请主动关注并严格遵守。
  大兴限放区:林校北路以北、京开路以西、清源路以南、兴业大街以东地区(不包括林校北路、京开路、清源路、兴业大街的路面)农历除夕零时至正月初一二十四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要远离十六类禁放点。
  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是贯彻执行、推动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重要社会主体,是政府公信力和形象的重要展示窗口。为服务首都大气治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在新法规施行过程中,请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落实主体责任,当好“主力军”。围绕单位内部和下属部门,主动开展法规宣传,组织落实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防范控制等工作;协同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为首都人民营造平安、祥和、有序的节日环境。
  着力系统落实,当好“助力者”。立足内部系统及列管单位、行业部门,开展好宣传引导、指导检查工作,推动落实管理责任,倡导健康环保过节,树立守法遵规的行业品牌,践行北京精神。
  发挥示范作用,当好“带头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引领单位人员和亲人朋友做到“禁放区不放、限放区少放”,不违规燃放、不买卖非法烟花爆竹,严格遵守禁放新规,树立新时代党员新形象。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为了维护城市环境,为了人民美好生活,严守禁放新规,我们责无旁贷,我们身体力行!
  区政府烟花办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节日快乐、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大兴区人民政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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